张怀瓘(guàn),扬州海陵(今江苏泰州市)人,唐代书法家、文学家、书学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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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瓘是一位宫廷书法家,但他并不追求皇帝的推崇,而是开创了“自然派”的书法理论,强调以自然为师,从自然中汲取灵感,创造出自己的书法艺术。他的著作《书断》、《书议》、《书估》、《六体书论》、《文字论》、《评书药石论》、《玉堂禁经》、《用笔十法》《书诀》等等论文,涉及了技法、美学和哲学等多个领域,建立了前所未有的书法理论体系。张怀瓘认为书法是一种不朽的盛事,通过书法,天、地、人三者得以相互贯通,而书法所依仗的文与字,则是书法内在精神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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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怀瓘在更广阔的艺术理论视野背景下对书法艺术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阐释。他认为,书法和文学一样,是可以“化育天下”的“不朽盛事”。与文学相比,“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定已见其心”。书法的图形语言表达比文学更直接简约。他提出,一流的书法家应该“直师自然”,“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从大千世界汲取各种生命和运动形式之美,化为变化无穷的笔墨语言,“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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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书法鉴赏应该是超越功利的——“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只在精神层面交流。以“自然本体论”为中心,张怀瓘从艺术哲学高度对书法艺术的本源、人生价值、社会意义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同时从技术、审美标准、历史评价标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理论,编织成气势恢宏的理论体系,极富思辨性。在整个中国书法理论史上,他可以说是超越前人的。因此,如果想要真正理解中国文人对书法理想的追求,学习书法的人一定需要认真阅读张怀瓘的书论。
张怀瓘在书法领域强调纯艺术,认为书法是一种超越功利的高雅艺术,书法家必须善于从大自然中汲取形式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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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然意象融入书法创作。他还提出了书法艺术的“大道”,强调书法家必须向自然学习,善于从大自然中汲取形式之美,同时,自然意象及所营造的情境又会对心灵产生影响,心灵也得以净化。因此,张怀瓘的书法理论具有深刻的艺术哲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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